近日,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相关的条款,我与王海,分别接受了成都商报的访问。其中我就条例的第二条及某法学专家的观点提出质疑,以下是媒体报道全文。
成都商报客户端-08-:42
今年8月14日,定居成都的市民范俊刚、史瑞莲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一封回函。回函中,国家工商总局表示,范俊刚、史瑞莲二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将在代国务院起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过程中认真研究。
范俊刚、史瑞莲二人为何要向工商总局提建议?他们为何如此引发白癜风原因有哪些中科医院专家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