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运行会议精神,不断扩大政策供给,实现“双过半”的发展目标,推进省政府年“稳中求进”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切实落地,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助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市委统筹经济运行与疫情防控指挥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滨州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第二批)并于6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
第二批政策措施清单中,共包括12个方面、57项政策。其中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7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政策2项,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政策1项,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3项,保障民生政策1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策4项,支持科技创新政策2项,积极稳投资促消费政策7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5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3项,保障粮食能源安全政策4项,稳就业保民生政策8项。
今年为实现首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红”,我市扎实做好各项经济重点任务部署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3月份突发的疫情,对正在蓄势发展的滨州带来严重考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明确要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一套系统完善的政策“组合拳”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固本培元,聚焦关键经济指标,精准施策、补齐短板,给予市场实体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策、资金扶持,千方百计推动各项指标企稳回升向好,争取实现“双过半”的任务目标。
附:滨州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第二批)
一、省级政策的配套落实政策措施
(一)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1.修订出台《滨州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万元市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粮食提供融资增信,撬动农发行贷款4亿元,实现市场化收购粮食3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
2.加强区域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争取黄河流域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保障基地落地滨州,统筹安排各级资金,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政策。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市成品粮油应急存储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平时服务、急时保供、战时应急,保障全市居民15天以上应急粮油需求。(牵头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年将省级涉农资金切块分配,与市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公里,路面改善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桥54座,实施村道安保工程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4.扩大建设高标准农田。分解下达49.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8万亩。市级财政筹集落实并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5.设立涉农财政股权投资资金万元,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产业区域布局调整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
6.充分发挥好金融支农联盟作用,搭建常态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融资平台,年内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鲁担惠农贷”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担滨州市管理中心)
7.开展乡村产业示范创建活动,新评定市级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乡镇、乡土产业名品村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0家、20家、8个、个和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8.按照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优化的要求,配合做好市内主要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各级旅游景区等场所已建成公共充电站(桩)的管理维护水平,确保充电桩完好可用率不低于95%。(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滨州供电公司)
9.鼓励支持企业新增国内外航线,满足腹地企业需求。发挥滨州港对外开放口岸优势,拓展外贸业务,全年外贸吞吐量力争达到25万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滨州海关)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10.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年3月31日。持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通过保险代替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滨州银保监分局)
(四)推动高质量发展
11.截至年12月31日,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的总部经济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管理滨州市域以外2家及以上分支机构,年纳税0万人民币及以上),给予企业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2.截至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市外实际投资万元人民币(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不含外方股东贷款)及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5‰给予企业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3.积极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全力配合省海洋局开展海域分层立体使用管理试点工作。支持海上光伏等重点项目用海。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按程序逐级报省批复,减缴不超过地方分成部分20%的海域使用金。对建设人工鱼礁的透水构筑物用海,按照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80%征收。(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五)保障民生
14.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15%,照料护理标准提高1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市级自主创新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5.加快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步伐。我市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上市进展情况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万元补助。对在境内成功上市的企业再按照融资实施奖补,融资额10亿元以下的奖补万元;融资额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补万元;融资额20亿元(含)以上的奖补1万元,企业境内成功上市的奖补总额将分别达到万元、0万元和万元。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按照融资额给予奖励,融资额10亿元以下的奖补万元;融资额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补0万元;融资额20亿元(含)以上的奖补万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16.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指导各级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未用完的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当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7.统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奖补旅游休闲名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景区化村庄和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等,补贴“乡村好时节”品牌系列活动等。(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18.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对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新设的私募基金,在其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后,投资我市非上市企业期限满2年、投资金额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投资金额的1%,分5年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万元。补助资金各按50%的比例分配给基金管理机构与其管理的基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科技创新
19.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绩效评价,初次评为“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新孵化培育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0.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形成的不良贷款,在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5%的风险补偿基础上,市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15%的风险补偿,县(市、区)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20%的风险补偿。(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积极稳投资促销费
21.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十强产业”、“七网”基础设施、新基建和新能源等领域,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分领域形成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2.加快推进津潍、济滨高铁项目建设,推动我市域内项目尽快备开工建设条件。积极推动滨州运输机场选址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选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23.加大对电商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千万元以上企业,每实现1万元,市级财政最高给予5元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全市补贴总额不超过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4.促进汽车行业消费。年5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在我市购买新能源、燃油乘用车、报废或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消费券补贴;6月、9月,由市级财政分别安排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用于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开展的促销活动;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单位开展的抽奖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配套发放专项汽车消费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5.筹备成立滨州市老字号企业协会,以市级示范步行街(商业特色街)为载体,引入老字号入住。发挥好步行街区消费平台作用,打造品质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6.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鼓励扩大住房消费,对在年6月至年12月期间购置新建商品房并且办理商品房不动产证的购房户,按照实缴契税金额的10%返还消费券。创新房地产营销模式,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监测,提升“滨州市房地产市场数据分析平台”,整合、发布行业政策、市场走势信息,为企业拿地、运营、销售提供精准服务。组织部分龙头企业发放“滨州乐居卡”,给予专属优惠,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增加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对信用信息评分高、信访纠纷问题少的开发项目,视情增加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减轻开发企业融资压力。每个拨付节点继续按照疫情支持政策降低5%的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滨州中心支行)
(四)优化营商环境
28.推行政务服务纸质证照免提交。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部署扫码设备,企业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对材料中涉及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证等常用证明,可通过“爱山东”App出示相应电子证照,扫码亮证办理,无需提交纸质证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9.推行企业开办“零证明、免证办”。畅通“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负面清单事项的市场主体,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0.创新排污许可与环评并联审批模式。在阳信县内试点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符合行业列表的建设单位,可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批的同时,同步申领排污许可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31.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效率。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房地产项目审批手续办理速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实施“信用可视化”试点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三个核心商圈试点,对参与企业和商户免费进行立信,归集分析商户相关信用信息,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