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拟开展[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中05-03-05、05-07地块的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05-03-05地块位于宝龙街道新能源基地,新能源四路以南,南同大道以北,西临新能源二路,东临宝龙四路,总用地面积1.69公顷。
拟调整05-07地块位于丹荷大道以南,宝同路以北,西临宝龙四路,东临宝龙五路,总用地面积1.16公顷。
(二)法定图则情况
05-03-0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容积率为3.5,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备注:规划。
05-07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容积率为2.5,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05-03-0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地块面积不变,容积率为4.6,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备注:规划。
05-07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增设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其他指标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