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知队三月份工作总结
SPRINGEQUINOX
春分节气知多少
阳春三月,大厦楼下的玉兰花悄悄的开了,街道两旁的绿树也吐露新芽,一幅生机盎然的美丽景象。
虎知队的每位成员也在春天的感召下,在各自的岗位上继续发挥着自己的活力与价值,带着生机勃勃的态度投入到了每天的工作当中。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文件、每一次咨询、每一次活动,小伙伴们都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大家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虎知队三月份的主要工作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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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1.3月4日,赵虎律师代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第二次开庭。
2.3月9日,赵虎律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召开的座谈会。
3.3月11日,赵虎律师代理的一起演出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二次开庭。
4.3月15日,赵虎律师担任白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辩护人去看守所进行视频会见。
5.3月16日,赵虎律师参加顾问公司北京某影视文化公司常法会议。
6.3月17日,赵虎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再审申请案件进行线上谈话。
7.3月26日,赵虎律师、郑莉律师、杨淇翔、陶新萌、李丁一前往中国电影博物馆参观学习,增加电影业务的知识储备以增强对娱乐法相关业务的理解和认识。
2
文章
著作权法修改后舞蹈作品所涉及的主要权利链问题1.著作权法修改后舞蹈作品所涉及的主要权利链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舞蹈作品也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本文作者基于即将于年6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著作权法》的基础上,对舞蹈作品在传播过程中一般会涉及的以下几个主要权利问题进行了梳理释明。
(1)舞蹈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2)舞蹈作品的相关邻接权利
具体包括:
A.舞蹈作品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
B.舞蹈作品录像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
C.播放舞蹈作品电视台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作者,图文并茂的为大家上了一堂著作权法修改后舞蹈作品所涉及的主要权利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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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改后舞蹈作品所涉及的主要权利链问题
2.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什么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
本文作者以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片段引入,妙趣横生给我们讲述了什么是合作作品?以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该如何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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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3.拍电影为什么要及时注册商标?
无论是商标还是作品,都是由文字、图形等符号构成的。而符号具有传导功能,也就是说当一个符号有了价值之后,会传导到其他使用该符号的形式上。作品的名字是由文字组成的,作品越火,作品的名字便越被人熟知,作品名字的文字也越有商业价值,而这个价值可以传导到其他使用该名字的形式上,例如商标。
同样的,当一个电影火了之后,电影的名字同时就具有了很大的商业价值。近期,电影《你好,李焕英》大火,“你好,李焕英”这几个字就有了很大的商业价值。
此时,如果出一本书叫做《你好,李焕英》,相较于其他书名,叫这个名字可能会更吸引读者;同样地,如果把这几个字注册为餐饮类的商标,开个饭店叫做“你好,李焕英”,可能顾客就会慕名而至,饭店名声的传播速度会更快。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才能很好的使用电影名字的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呢?
本文作者从两方面进行展开,第一,作者分析了是否有必要把影视作品的名称等元素申请注册为商标。并将依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将影视作品的名称等元素作为在先权益予以保护和及早的将上述元素注册为商标进行保护的进行了对比。分别分析了两种保护途径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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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电影为什么要及时注册商标
4.如何把握维权与商业诋毁的边界?
一场轰轰烈烈的专利维权行动,却因涉案公司在没有定论的情况下,大肆宣传对方侵权,导致该公司反被对方以商业诋毁起诉。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那么,究竟什么是商业诋毁?企业在维权时,又该如何警惕商业诋毁的发生?
本文作者认为,商业诋毁是经营者之间的恶性竞争,也是不正当竞争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本文作者以案释法,从漫游宝生产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漫游超人生产公司深圳市某新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发明权纠纷一案入手,从涉案主体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发布信息的内容、主体的行为类型、行为后果上进行展开,阐释了商业诋毁的定义,并为如何判断商业诋毁做了很好的示例。
此外,对于企业而言,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如何避免侵权呢?对此,本文作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经营者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绝不能急于发表任何断言,这时应当及时找到相关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对侵权可能性进行判断。2、一旦发现有被侵权的可能,企业应当及时取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对是否侵权作出判决。3、企业应当根据判决书中认定的侵权范围来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做出超范围的否定言论后,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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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维权与商业诋毁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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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
1、3月9日,“刚用过58同城,怎么就频繁接到骚扰电话?”
在黑猫投诉、聚投诉等公开投诉平台上,围绕58同城虚假信息、电话骚扰、虚假宣传、服务差难退款等的投诉高达数千条。
有用户频频反映,刚用过58同城,怎么就频繁接到骚扰电话呢?
对该问题,赵虎律师接受蓝鲸财经记者采访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平台未尽到审核和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网络平台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技术措施,应该为其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发生安全缺陷、漏洞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也有用户向蓝鲸TMT记者投诉称,自己只是在58同城上用手机号注册了账号,就频繁接到招聘者打来的电话。而他当时并没向这些公司投递简历,也没浏览过相关招聘信息。
对该情况,赵虎律师表示:“基于用户与平台方签订的‘隐私政策’,相当于用户与平台方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用户对创建的简历,设置的是‘所有招聘方’可见,很难证明是平台方对外售卖了用户的简历,导致个人信息泄漏、侵害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目前平台的审核力度趋严,但虚假招聘信息问题仍然难以有效解决。
对这一现状,赵虎律师表示:“当已经有人投诉虚假招聘信息问题时,平台应当想办法来区分哪个企业账号是正常的,哪个企业账号是不正常的。如果一个平台网站上违法犯罪的账号很多,平台应当承担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平台未尽到审核和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平台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技术措施,应该为其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发生安全缺陷、漏洞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从技术水平来讲,应该根据《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对技术进行升级,适应它相关的等级的要求。”
采访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