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38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50号)精神,现将年度高级经济师商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职称申报时间为年1月6日至年2月28日。2月28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3月8日17时前,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年3月11日,未在此时点之前缴费的,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缴费通知书。
(二)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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