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年1月1日起运行”的消息在网络流传。12月1日,深圳市税务局官方回应称,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对于蓄意编造、发布、传播有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深圳市税务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网传信息称,年1月1日起,深圳房地产税开始试点运行。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免征房地产税;以家庭为单位,不论居住面积1套住房免征房地产税。在征收税率方面,2套住房的,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3套住房的,第3套房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2.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4套及以上住房的,第4套房起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4.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
对此,12月1日,深圳市税务局通过官方渠道进行辟谣。并希望各类网络平台践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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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陈发清
编辑宁可坚责编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