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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好啦各类超实用的证件补办流程

发布时间:2020-11-27 14:45: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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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丢失

乘车前丢失

①不晚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②办理时需提供购票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的车站名称,经车站确认信息无误后,旅客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

③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经过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旅客到站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退票不收取退票费,只交2元手续费。

乘车后丢失

①在列车上丢失站起(不能判明何时丢失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②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在乘车站可按规定办理退票;

③在列车上,请主动向列车长声明,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的依据。

身份证丢失

①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②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

③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④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⑤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丢失

①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②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社保卡丢失补

①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人社局电话进行临时挂失,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②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到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③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

④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20元工本费到社保卡就近服务网点正式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

⑤经过一定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不同地区社保卡补办程序、费用、时间等有一定差异。

驾驶证丢失

①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②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

③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护照丢失补办

向普通护照持有人户籍所在地、定居国外的公民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①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②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③因损毁补发的,提交损毁证件;因遗失被盗补发的,提交证件遗失声明表;在国外遗失的,须提交我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银行卡丢失补

①银行卡丢失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挂失!可通过拨打银行服务电话、登陆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口头挂失。

②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携带有效证明,去银行网点书面挂失。一般在书面挂失后才能补卡。

③解挂、补卡和领卡一般都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办理。

毕业证丢失补

①毕业、结业、肄业证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发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②学历证明书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因注明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并在中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

结婚证丢失补

①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②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房产证丢失补

①房屋所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②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薄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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