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又有大动作!
深圳企业可以申领促消费扶持奖励了!
记者16日从市商务局获悉,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奖励类项目八大方向开始受理,15日至27日进行网络填报,纸质材料同步提交,截止时间为本月30日。
此次商务局发布的三个通知为:《关于申报年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促进经济稳增长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奖励类)的通知》以及《关于申报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项目的通知》。
具体奖励哪些内容?又有什么申报条件?
01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项目年度零售额(营业额)每增长1亿元奖励50万元
02“二手车经销商”奖励项目对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实现的商品零售额按0.5%给予奖励
03“新零售”奖励项目对企业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量部分按0.5%的标准给予奖励
04“零售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对新迁入企业商品零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一次性奖励
05“壮大小微企业”奖励项目对新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个体户)年度每贡献万元商品零售额给予5万元奖励
06“大型零售企业品牌店”奖励项目对国际品牌、本土自主品牌企业在深圳开设的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深圳首店分情况给予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
07“批发零售龙头企业采购中心”奖励项目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在深圳设立的采购中心年度采购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15%给予奖励
08“制造业企业销售公司”项目对制造业企业年在深圳新设立的销售公司年度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
商务局表示,以上各类零售额奖励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商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需自主申报。
内容来源: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刘琼
编辑:吴俊霞
校审:施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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