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招公务员啦”
重磅来袭!快跟我来看看!!
中院20人,各区法院25人
一共招45人
其中全市法院招录10个博士
(中院8个,前海法院2个)
定向港澳职位1个
招录职位
超多岗位等你选,点击查看大图
更多详情见附件1:职位表
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年11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录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年11月5日至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年11月5日至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程序
报考时间
即日起至年11月11日16︰00。
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录职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2)。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