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深圳市-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规定,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地方购置补贴。地方购置补贴过去由厂家在售价中直接扣除,这意味着消费者年8月7日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能要多花数万元。
按照细则规定,新能源汽车的地方购置补贴将在年底前逐步退出。细则称,-年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几种情况执行:
1年1月1日至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年国家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年3月26日至年6月25日是政策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年国家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年国家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年6月26日至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年国家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年国家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4对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图源:全景网。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是由厂家申报,并在销售时扣除补贴部分,最终由消费者享受的。对于消费者关心的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费用问题,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以特斯拉model1或model3为例,年或年购买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年6月25日之后不再享受地方补贴,地方补贴约2至3万元。但由于年特斯拉在上海建厂后生产成本降低,总费用可能反而下降。
尽管新能源汽车的地方购置补贴逐步退出,但对充电设施的地方补贴仍将延续。
细则称,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元/kW建设补贴。
充电设施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马丹
校审:施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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