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是做好住房工作的最高指南和根本遵循,也是住建系统永远不能忘记的初心和崇高使命。
昨日上午,深圳市年人才住房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动员会在南山区高新南地块高级人才住房项目现场举行,此次14个集中开工建设的人才住房项目涵盖全市10个区(新区),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将提供人才房1.7万套,向包括院士在内的全市各类人才进行供应。
据悉,集中开工建设的14个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万平方米,包括南山区高新南地块高级人才住房项目、罗湖区深业物流人才住房项目、盐田区第八期人才住房项目、福田区安托山片区人才住房项目等,建成后将面向包括院士在内的全市各类人才进行供应。
14个集中开工建设的人才住房项目
●南山区高新南区地块高级人才住房项目
●罗湖区深业物流12-8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盐田区第八期人才住房项目
●福田区安托山片区13-01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宝安区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宝安区石岩领亚人才住房项目
●龙岗区回龙埔新工业区更新单元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龙华区A-号宗地招拍挂项目
●坪山区秀新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光明新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
●大鹏新区坝光人才公寓DY03-10地块项目
●大鹏新区坝光人才公寓DY05-05地块项目
●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大鹏新区中心区08-13人才住房项目
▼集中开工项目分布图
▼南山区高新南地块高级人才住房项目
▼罗湖区深业务流12-08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盐田区第八期人才住房项目
▼福田区安托山片区13-01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动员会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学凡表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筹集建设7.6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预计年底将超额完成8万套筹建任务。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早谋划未来3年住房建设计划,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抓紧制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意见的1+N文件,探索建立“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撑、低端有保障”住房制度,构建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出台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专项政策等。千方百计拓宽渠道,通过城市更新配建、地铁上盖、棚户区改造、城中村综合整治、城际合作等15种途径筹集建设。此外,要深化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租购并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多主体多渠道住房供给新格局。
那么
要怎么样才能认租到这样的房子呢?
??
哪种人可以申请人才房?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深圳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深圳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单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窗口,点击“市局高中初人才租房补贴”,输入单位全称查询。
看清楚上面的规定,
如果都符合就可以往下面看了!
满足以上条件,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表(原件1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杰出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原件1份);领军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声明(原件1份);
6、深圳市人才住房申请担保书(原件1份);
7、个人完税证明(原件1份,须显示有扣缴义务人名称);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住房专员)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以上申请流程针对于高层次人才,
如果你就职的单位是深圳市政府,
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和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
那么,你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人才住房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年度的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住房专员)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5、申请单位人才住房需求情况统计表(原件及电子版各1份);
6、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交市政府相关批示文件。
准备齐全了材料,
下一步就是申请啦!
满足以上条件,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合格并选定住房的,与人才本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市政府明确给予人才住房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
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并配租住房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三)申请单位须委托住房专员在本通告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次定向配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