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发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年我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我省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24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25日11:00前登录普通高考管理系统(